与这一阶段改革同步进行的是改善型民生建设,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实践中继承改革开放以来民生建设的成果,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核心,从多方面开辟了民生建设的新途径,科学地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改善民生、怎样改善民生”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在民生政策取向、工作部署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概括、新举措,深刻揭示了发展、执政与民生的辩证统一关系,把发展上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同时把关注民生作为党长期执政的基石,更多关注的是促进就业、生态与环境保护、社会包容、促进人权、防止两极分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内容,逐步建立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失业保险、社会救济制度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从总体上看,这一阶段的划分与小康社会“三步走”战略的第二步基本吻合,人民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改善逻辑是这一阶段民生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民生建设具有明显的发展性和整体性的特点。
第三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完善阶段(2003—2012年),发展型民生初步成型,人民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全面部署。与此同时,党中央总结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自此,我国改革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的改革措施有: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实现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政府投资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扩大;土地、劳动力、技术、产权、资本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发展,水、电、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价格的市场化步伐加快;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