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承认,19世纪西方人包括《圣经》在内的翻译作品,可谓率先对中国传统语言进行的变革,具有启示和借鉴价值。在翻译过程中,作为同时使用三种、四种语言或至少两种语言的翻译实践者,他们对异质语言的敏锐感知、对中西语言的异同比较以及对中国文化的身临其境的感受和兴趣,使其有可能从中西比较的角度在整体上较为准确地把握汉语的得失,最终成为改造中国语文的先驱实践者。
而那些参与翻译圣经的传教士能成为清末白话文运动的先驱之一,则与他们不轻视白话的态度、跨文化的经历有极其重要的关系。对中国语言文字有深入研究的林语堂在谈到白话圣经时,就认为白话圣经除了“为直接传教之用的以外,也颇有专为科学兴趣而研究的工作”。因为这些在当地中国基督徒帮助下的传教士,“能用平正的眼光、绝无轻视土话的态度,以记录土语、土腔,说起来或者比我们中国人所著的许多‘方言考’还有价值”[65]。
这种对口语、方言的正视和不轻视,与传教士的欧美语言背景有关,因为欧洲现代语言的兴起正是以恢复和重建地方性语言为努力起点的。同时,也与基督教的传教方式更重视“以口传经”,强调“听”到上帝的“话”——“福音”——有关。而这种四处布道的传教方式,很有些类似被胡适认为是“五四”白话源头之一的中国佛教的“俗讲”。[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