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个女子爱了一个名人,她的私情可以永垂不朽:夏德莱夫人便是显著的例子。她未嫁时称勃勒端伊小姐,如当时多数的女子一样是很博学的。她懂得拉丁文,欢喜科学。她研究过数学,译过牛顿的定律,还附以代数的表解。她如服尔德所说的:在“风流自赏之外兼有哲学家的气息,”她又写过一部《幸福论》。但如果她不是服尔德的情妇的话,这些著作早已湮没无闻了。
两人相遇时,她二十七岁,他三十九岁。旅居英国的印象在他还很新鲜,一天到晚“陆克先生”“牛顿爵士”的挂在口边。而这正是夏德莱夫人在爱情(关于这一点她的丈夫难得关心)以外所最感兴趣的。她又有智识,又很肉感,两者可说是可喜的混合。书籍、钻饰、代数、时装、物理,她都喜欢。当时的女人说她生得很丑。台方夫人刻毒的形容是有名的,说她“高大的个子,毫无丰韵,没有腰身,胸部狭窄,臂膀粗大,两腿肥胖,双足奇伟……”克莱基夫人的描写是:“我的表姊爱弥丽是一个样样都大得可观的巨人,精强力壮异乎寻常,不成体统至矣尽矣。她的皮肤之粗劣有如豆蔻刨床一般。”但讲到一个聪慧博学,受人钦崇,会征服当代最大的名士的女子时,我们可以相信女人们的说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