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通道
加大开放力度,吸收世界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和资源,推进职业院校中外交流与合作,采用国际通用的专业技术标准培养技能型人才,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构建各类教育互通的立交桥,满足终身学习需求,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资格证书纳入同一框架,建立职业教育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转换制度及对先前学习的认证制度。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接受继续教育,对有两年工作实践经验的职业院校毕业生进入高一层次院校学习的,适当放宽入学条件。允许免试保送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进入相应的高等院校学习。[31]
7.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根本改变社会的用人理念和用人政策,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特别是要承认凡是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都应该视为人才,特别是要尊重技能人才和他们的社会价值,鼓励“行行出状元”。要增加劳动者收入,特别是要大幅度提高技术工人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完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同时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保障新录用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享受完整的保障待遇,让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劳动者享有基本一致的社会保障。